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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0级团员团费收缴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0级团员团费收缴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工分部团委: 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是团组织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并进行注册,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经费,而且是保持...

开展2010级团员团费收缴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工分部团委:

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是团组织自身建设、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团员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并进行注册,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性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就做好2010级团员团费收缴及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0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不能将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仅仅看作是事务性工作,而忽视了它对团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完成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具体反映出基层团组织自身建设的优劣,反映出基层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反映出基层团组织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工作水平。

二、团费收缴

1、按照团费缴纳的有关规定,学生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为每月0.5/人。其中09级团员缴纳2010年全年及2011年上半年团费(9元),2010级团员缴纳2010年下半年及2011年上半年团费(6元)。

2、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期交纳时,经团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3、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三、团员注册

1、团员注册是团组织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的思想教育整顿过程。通过注册,团组织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团员数量、年龄结构、分布流向发生的变化,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树立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从而为团员在新的一年里思想上的不断进步打下良好的基础。

2、注册条件: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并按时缴纳团费的合格团员,团组织都应予以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的,除受留团察看处分,团组织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四、具体要求

110级分团委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团费收缴及团员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2、请分团委认真核查团员的身份,做好本年级团员团费收缴情况的造册登记和基层团组织的信息统计工作。将团员注册信息表、团员注册情况统计表完成后交校团委。

3、凡《团员证》丢失的团员可补办,补办时每人收5元的工本费,并准备个人11寸照片;申请入团的学生填写《入团申请书》,经年级分团委批准后,到校团委办理入团手续,办理工本费5元。

4、无故未交纳团费的团员不列为推优入党的对象,不得参加团内评优。有无故不交纳团费的团支部不得参加学校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分团委、各班团支部认真填写、核实团员情况信息表,详实上报团员情况。

2、本次团费收缴工作由分团委于20101022前统一上交电子文档(EXCEL表,字体是宋体,字号为小四)和团费,校团委不接受任何班级和个人上缴。

请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以本次团费收缴和团员证注册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团章》,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附:1、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团员注册信息表EXCEL表)

2、团员注册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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