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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0年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工分部分团委、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主体意识,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的风采,校团委拟定于近期举办2010年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

各学工分部分团委、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主体意识,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的风采,校团委拟定于近期举办2010年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亮青春,唱响未来

二、参赛方式:

1、参赛对象: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全体学生。

2、比赛方式:本次比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自备曲目,以及配乐。

3、报名方式:本次比赛报名分班级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个人报名和班级推荐不得兼报。每班级限推荐2个名额。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初赛:428-294:00,文化广场。

复赛:5101800,一号教学楼C402

半决赛(二十进十):513,文化广场

决赛:5171900,一教学楼正门。(如当天天气不适转移至科技楼)。

四、比赛流程:

1、初赛。

此环节为清唱,参赛选手自备参赛曲目,体裁不限,限时1分钟。

2、复赛。

   选手自备参赛曲目,体裁不限,限时2分钟(自备伴奏音乐或伴奏乐器)

3、半决赛(二十进十)。

   参赛选手提前将要参赛的曲目上报活动组织,由活动组织方负责音乐伴奏。

4、决赛。

(1)进入决赛的选手在比赛开场前由主办方组织大合唱或集体诗歌朗诵。

    (2)参赛选手提前将要参赛的曲目上报活动组织,由活动组织方负责音乐伴奏。

五、比赛要求:

1、选曲。参赛曲目应以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貌,启迪当代青年的思想进步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鼓励原创或改编作品参加比赛。

2、伴奏。决赛中曲目伴奏需为音乐伴奏并统一由组织方刻录准备,其它曲目伴奏自行准备,也可现场伴奏(不提供乐器)。伴奏由于个人原因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歌曲演唱形式不限,鼓励创新。

六、奖项设置:

1)一、二、三等奖(冠军、亚军、季军)。

2)评选十佳(前十名)。

3)最佳舞台奖、最佳人气奖各一名。

注:前三名将有机会参加“五四文艺汇演”的演出。

. 奖品设定:

前十名获得奖状和精美小奖品一个,冠、亚、季军均有奖杯证书,前十名均有证书和精美纪念品一个,最佳舞台奖和最佳人气奖可获得小奖杯一个。

八、其它事项:

1、报名日期:201042225,逾期做自动弃权处理。

2、报名地点:班级推荐的报名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个人参赛在食堂正门口设立的活动报名点现场报名。

3、初赛、复赛及决赛均要求参赛同学携带学生证于比赛前半小时到指定候场。不按时到达的队伍按弃权处理。到场人员与报名人员不一致或者参赛人员中出现非本校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冉、孙浩

联系电话:8162717015002700990

 

附件:《2010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校团委

00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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