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团委在线 >> 首页

公告:

武商院学发〔2015〕 号

关于印发“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二届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提质增效,...

关于印发“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届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提质增效,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升华“中国梦”的指导思想,抗战胜利70周年和共青团迎来建团93周年之际,特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届合唱节,现将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第十届合唱节活动方案

      2.第十届合唱节评分细则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15年5月6

 

 

 

 

 

 

附件1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届合唱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第二课堂”育人实效抗战胜利70周年和共青团迎来建团93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十届校园合唱比赛,本次活动旨在践行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的活动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学校的文化特色,营造敢于言梦、勇于实现梦想的校园氛围。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 5月27日晚7:00

地点:文化广场

三、主办单位

    校团委 

、协办单位

    传媒影视学院    音乐戏剧学院  

、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质量,特成立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顾问:涂宏斌  张巨青  何正安

组委会主任:张大松

组委会副主任:周立群  李  波  梁其健  钟克喜  李道国    王  萍   吴锦辉   代  芳

    组委会执行副主任:钟克喜

组委会成员:    吴争强  熊  洁   季   敏  刘福江   吕俊峰  张志雄   张一鸣   陈  丹   各学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张一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珊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各学院分团委书记任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参赛要求

1.按照学院组队。各学院组建1支合唱队参赛,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200人的,参赛队伍人数60--80人(不含指挥),学生总数低于200人的,参赛队伍人数不低于60人(不含指挥)。个别院系因学生人数无法组织参赛队伍的,经说明情况,可合并组织参赛或以表演队伍出场表演,表演队伍出场表演的,不计比赛成绩。

2.每支参赛队参赛歌曲为2首,其中一首为校歌《我的大学》、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习主席寄语》三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曲目题材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主题。所选歌曲要积极向上,体现爱国精神或反映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3.演唱形式可以有齐唱、轮唱、对唱、领唱等多种形式。

4.歌曲伴奏自备,并于5月22日上午10:00前交予团委办公室。

5.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6.所有参赛队,必须提前到达比赛现场,该队出场前10分钟仍未到场视同弃权;参赛队到达比赛现场后,领队应立即与组委会候场负责人联系,并按照要求组队等候参赛。

7.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并根据要求认真选择曲目,将活动主题融入演唱,突出特色。

、评分办法及奖项设立

1.评分办法:比赛总分实行12分制,其中,演唱表演环节10分,由评委组统一打分(5人制评委组),按分数高低确定演唱表演成绩(详见评分细则);现场秩序2分,由学工处对学院当晚的组织情况和现场秩序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学院最终成绩为两者总和,主持人在最后一支演唱队伍演唱结束后公布学院总成绩,以总成绩来确定比赛名次。

2.奖项设立:

(1)集体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风采奖1名,优秀奖若干

(2)单项奖:优秀指挥奖3名,优秀指导老师3名(前三名参赛队指导老师)。

、其它安排

1.教务处负责比赛期间教学任务的协调工作。

2.校新闻中心负责比赛期间的摄影及宣传报道工作。

3.后勤集团负责比赛当天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电力保障工作,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件2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届合唱比赛

评分细则

 

一、合唱团体评分标准:

(1)比赛实行十分制。起评分为8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具体评分细则:

序号

评 分 项 目

分值

得  分

总分

1

服装整齐大方,精神面貌好,队形编排新颖合理,进、退场秩序良好

2分

 

 

2

节奏准确,演唱音准,音色和谐,强弱得当

5分

 

3

指挥与合唱队配合协调

1分

 

4

选曲健康,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有感染力,表现形式新颖独特

1分

 

5

歌曲难易度及合唱形式(以0.2分起评)

1分

 

 

 

二、合唱指挥评分标准

 

序号

评 分 项 目

分值

得  分

总分

1

服装及台风

2分

 

 

2

节拍划分准确

4分

 

3

是否有驾驭合唱队的能力

4分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印发《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5级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13-2015年学生社团发展规划(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