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二届合唱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提质增效,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升华“中国梦”的指导思想,在抗战胜利70周年和共青团迎来建团93周年之际,特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二届合唱节,现将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第十二届合唱节活动方案
2.第十二届合唱节评分细则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15年5月6日
附件1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二届合唱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实现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第二课堂”育人实效,在抗战胜利70周年和共青团迎来建团93年之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武汉商贸职业学院第十二届校园合唱比赛,本次活动旨在践行春华秋实文化艺术节的活动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学校的文化特色,营造敢于言梦、勇于实现梦想的校园氛围。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 5月27日晚7:00
地点:文化广场
三、主办单位
校团委
四、协办单位
传媒影视学院 音乐戏剧学院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质量,特成立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顾问:涂宏斌 张巨青 何正安
组委会主任:张大松
组委会副主任:周立群 李 波 梁其健 钟克喜 李道国 王 萍 吴锦辉 代 芳
组委会执行副主任:钟克喜
组委会成员:张 勇 吴争强 熊 洁 季 敏 刘福江 吕俊峰 张志雄 张一鸣 陈 丹 各学院院长、常务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张一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珊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各学院分团委书记任成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六、参赛要求
1.按照学院组队。各学院组建1支合唱队参赛,学院学生总人数超过200人的,参赛队伍人数60--80人(不含指挥),学生总数低于200人的,参赛队伍人数不低于60人(不含指挥)。个别院系因学生人数无法组织参赛队伍的,经说明情况,可合并组织参赛或以表演队伍出场表演,表演队伍出场表演的,不计比赛成绩。
2.每支参赛队参赛歌曲为2首,其中一首为校歌《我的大学》、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习主席寄语》三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曲目题材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主题。所选歌曲要积极向上,体现爱国精神或反映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3.演唱形式可以有齐唱、轮唱、对唱、领唱等多种形式。
4.歌曲伴奏自备,并于5月22日上午10:00前交予团委办公室。
5.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6.所有参赛队,必须提前到达比赛现场,该队出场前10分钟仍未到场视同弃权;参赛队到达比赛现场后,领队应立即与组委会候场负责人联系,并按照要求组队等候参赛。
7.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并根据要求认真选择曲目,将活动主题融入演唱,突出特色。
七、评分办法及奖项设立
1.评分办法:比赛总分实行12分制,其中,演唱表演环节10分,由评委组统一打分(5人制评委组),按分数高低确定演唱表演成绩(详见评分细则);现场秩序2分,由学工处对学院当晚的组织情况和现场秩序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学院最终成绩为两者总和,主持人在最后一支演唱队伍演唱结束后公布学院总成绩,以总成绩来确定比赛名次。
2.奖项设立:
(1)集体奖:设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风采奖1名,优秀奖若干;
(2)单项奖:优秀指挥奖3名,优秀指导老师3名(前三名参赛队指导老师)。
八、其它安排
1.教务处负责比赛期间教学任务的协调工作。
2.校新闻中心负责比赛期间的摄影及宣传报道工作。
3.后勤集团负责比赛当天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电力保障工作,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附件2
“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第十二届合唱比赛
评分细则
一、合唱团体评分标准:
(1)比赛实行十分制。起评分为8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具体评分细则:
序号
|
评 分 项 目
|
分值
|
得 分
|
总分
|
1
|
服装整齐大方,精神面貌好,队形编排新颖合理,进、退场秩序良好
|
2分
|
|
|
2
|
节奏准确,演唱音准,音色和谐,强弱得当
|
5分
|
|
3
|
指挥与合唱队配合协调
|
1分
|
|
4
|
选曲健康,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有感染力,表现形式新颖独特
|
1分
|
|
5
|
歌曲难易度及合唱形式(以0.2分起评)
|
1分
|
|
二、合唱指挥评分标准
序号
|
评 分 项 目
|
分值
|
得 分
|
总分
|
1
|
服装及台风
|
2分
|
|
|
2
|
节拍划分准确
|
4分
|
|
3
|
是否有驾驭合唱队的能力
|
4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