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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团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文件精神,...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文件精神,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团学组织建设,以适应共青团改革,更广泛激励广大青年立志成才,投身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去,现就学校团学组织建设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如下:

一、强化校、院、班三级团学组织结构

1.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和管理学校各级团支部,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及其它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2.各团总支在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和指导各学生分会,各挂靠院系的学生社团及各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

3.各学生分会在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共同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校学生会各部门指导各学生分会相应部门开展工作;

4.各班级团支部在团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团的“三会一课”制度,做好班团一体化建设。

二、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名称规范

1.校团委——院系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2.校学生会——院系学生分会——班委会

3.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院系分青协

三、学校各级团学组织机构设置

1.校团委下设办公室、新媒体运营中心2个部门;

2.校学生会下设秘书处、体育部、文艺部、礼仪部、宣传部、外联部6个部门;

3.校社团联合会下设秘书处、财务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5个部门;

4.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设秘书处、外联部、外宣部、项目部4个部门。

四、岗位设置

1.校团委:设学生副书记1人,设部长2人;

2.各团总支:设学生副书记1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各部干事不超过10人;

3.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其中1人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校学生会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另,社团联合会内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4.各学生分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各部干事不超过10人。

五、团学组织干部换届规定

1.各级团学干部必须通过各级团、学代会产生;

2.在团、学代会闭会期间,各级团学干部行使全体委员会职能;

3.校级团学组织聘期均为一年,换届时间为每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院系团学组织换届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班级团学组织换届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

4.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社团须做好换届资料管理工作,换届前须向校团委请示,并将学生干部拟任名单报校团委审核,换届后将全部换届文件资料报校团委存档。

六、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学校批准, 由共青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制定下发, 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总支、团支部的考核内容。各总支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

各团总支要按照统一部署, 把握改革重点, 抓住关键节点, 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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