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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分团委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分团委的工作力度,提高分团委干部工作的热情,分团委稳定、有秩序地发展,进一步配合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评制度的原则 考评基本标准是目标制。对一个部门工作的评价...

为了加强分团委的工作力度,提高分团委干部工作的热情,分团委稳定、有秩序地发展,进一步配合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评制度的原则

考评基本标准是目标制。对一个部门工作的评价,用事实说话,能力的认可、工作的肯定必须以实际效果、以目标是否实现为标准。当然,目标制这一基本标准并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建立在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等的前提下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在整个考评过程中,校团委严格执行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可到校团委进行考评结果查询,如对结果有疑问,可向校团委提供相关材料,校团委根据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同时也可以要求校团委对考评的结果从材料依据、适用条文等方面进行解答。

第二条  考核内容、评分细则以及其它考评事项的量化制定

(一)对分团委的考核要实在化,目标化,要交办具体项目、具体任务。因而,采用量化的评分表的形式表述;

(二)针对每一个分团委,应当按照统一、公正的考核评分表,以量化的考核分数来进行评定和比较。

第三条  具体考评细节参见“分团委年度考核评分表”。

第四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0949日起施行。

学院分团委年度考核评分

   

 

   

分数

综合管理

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材料上报及时。

团委存档

4

组织建设

 

1、配备专职或兼职书记;

上报材料

4

2、配备学生副书记;

上报材料

2

3、按团委要求,分团委(团总支)机构设置健全;

上报材料

3

4、团支部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团委抽查

2

5、推优、评优程序正当,结果公正;

座谈和抽查材料

7

6、团费收缴情况。

团委存档

5

队伍建设

 

1、一年组织一次团支书培训;

上报材料

5

2、一学期举办一期业余团校。

上报材料

8

思想建设

 

1、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情况;

上报及抽查材料

10

2、团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上报及抽查材料

 3

3、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

上报材料

 7

4、团干结对帮扶情况;

上报材料

 5

5、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上报材料

15

文化建设

 

1、社团活动情况;

上报及抽查材料

10

2、第二课堂活动情况。

上报材料

15

奖励分

 

1、参加团委活动获集体奖或个人一等奖奖 5分,二等奖奖3分,三等奖奖1分;

2、参加市、省级活动获表彰每次奖8分;

3、总奖励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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