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共青团组织中,整合人才资源,完善人才机制,是团组织做好所有工作的基础。所以对于学生干部的考评,主要是为了使学生干部更好的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精神,团结全校学生力量,共同努力学习,并带领全校学生自觉地参与社会实践,积极投身于火热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去。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校团委和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及干事的责任心,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更好的改善共青团组织的工作运作现状,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 考评制度的原则
第二条 考评基本标准是目标制。对一个人能力的评价、对一个部门工作的评价,用事实说话,能力的认可、工作的肯定必须以实际效果、以目标是否实现为标准。当然,目标制这一基本标准并不是孤立的,它必须建立在坚强的组织性、纪律性等的前提下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一)按照各自应有的职能和应遵守的章程,分别对该三个大项目进行考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二)考评量化机制,考评结果数字化;
(三)客观、全面的反映学生干部以及各个学生组织各部门的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综合能力;
(四)考评结果质询,“谁质询,谁举证”;
(五)在整个考评过程中,校团委严格执行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可到校团委进行考评结果查询,如对结果有疑问,可向校团委提供相关材料,校团委根据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同时,也可以要求校团委对考评的结果从材料依据、适用条文等方面进行解答。
第三章 考核内容、评分细则
第三条 对团的考核要实在化,目标化,要交办具体项目、具体任务。因而采用量化的评分表的形式表述。
第四条 针对每一位干部,应当按照统一、公正的考核评分表,以量化的考核分数来进行评定和比较。
第五条 考核对象
Ⅰ级:校团委各中心负责人,包括学生会主席团、组织部部长及社联主席
Ⅱ级:校团委各部门部长
Ⅲ级: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
Ⅳ级:校团委各部门干事
第六条 考核方式
各中心实行逐级考核。每一级学生干部均由上一级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学生干部由部门指导老师进行考核。学生干部在自我评定和中心内互评的基础上,由上一级学生干部进行总评,自评、互评、总评分别占30%、30%、40%。
(一)自评(30%)
各中心学生干部总结本学期工作,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打分。
(二)互评(30%)
根据考核标准,中心全体成员进行互评,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给各学生干部打分。
(三)总评(40%)
考核负责人根据考核标准,参考被考核人自评、互评结果,进行总评,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打分。
第七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
考核为每学期一次,每学期末各中心学生干部填写《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表》,各中心秘书长填写《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部门总表》。
(二)考核标准
1、干事评估
(1)个人素质(15分)
① 政治素养: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够积极认真的自觉学习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与时俱进,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每学期至少1次参加学生干部集中理论培训,并能够主动呈交深刻的感想体会。
② 道德素养: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及章程规定的各自职能。能妥善保管好工作中借用的公家物品和设备,并及时归还。注重诚信,作风扎实,实事求是。
③ 学习成绩:能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学习认真,成绩全部合格,并能争取获得奖学金,考试无舞弊现象。“优秀学生”至少获得三等奖学金,“标兵”至少获得二等奖学金。
④ 自信、热情、真诚对待他人。
⑤ 其他。
(2)工作业绩
① 工作态度(30分)
纪律性: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参加各工作例会,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责任感: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能够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常规性事务及工作。做事积极主动的或者日常工作表现出色的可加1-2分,反之扣1-2分
积极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工作
自我开发:有上进心,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协作性:团队意识强,具有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相互交流,使得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关系更加紧密。
其他。
② 工作能力(30分)
合理性:每学期的工作要有计划和总结;每个活动需要有事先的组织策划和预算,以及事后的小结。要求书面材料详细清晰,能够按时呈交。
细致性:不遗漏细节
沟通能力:能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创新能力:能动地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应变能力:及时按实际情况灵活改进工作
其他。
③ 工作实效(25分)
工作量:完成组织要求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完成效果:有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工作的及时性:能够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准确的传达上级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全面的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特殊成果:在部门重大问题上的贡献;有效协助其他部门完成职务范围外的工作。
其他。
2、部长、副部长评估
(1)个人素质(15分)
① 政治素养: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能够积极认真的自觉学习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与时俱进,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每学期至少1次参加学生干部集中理论培训,并能够主动呈交深刻的感想体会。
② 道德素养: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校纪校规及章程规定的各自职能。能妥善保管好工作中借用的公家物品和设备,并及时归还。注重诚信,作风扎实,实事求是。
③ 学习成绩:能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学习认真,成绩全部合格,并能争取获得奖学金,考试无舞弊现象。“优秀学生”至少获得三等奖学金,“标兵”至少二等奖学金。
④ 自信,热情,真诚对待他人。
⑤ 其他。
(2)工作业绩
① 工作态度(30分)
纪律性: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参加各工作例会,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责任感:对部门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关心部员,工作认真,尽职尽责,能够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常规性事务及工作。做事积极主动的或者日常工作表现出色的可加1-2分,反之扣1-2分
积极性:主动积极地投入工作
自我开发:注重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勇于进取
协作性:团队意识强,富有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相互交流,使得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关系更加紧密。每学期招募新人,培养骨干,填补部门空缺
其他。
② 工作能力(30分)
组织管理能力:组织、管理好部内人员
沟通协调能力:协调部内、部外的各项工作
判断决策能力: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
开拓创新能力: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
指导他人能力:耐心细致地指导各项工作和任务,并合理高效地统筹安排,指挥得当,使各项工作、活动能够顺利地开展
其他。
③工作实效(25分)
成果与效果:有可参考的工作业绩,自身工作能力显著提高。每学期保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校园活动,并在校内外影响面广,反响热烈,深受好评。工作上有创新可加1-2分,工作拖拉、耽误活动举行可扣1-2分
协调与合作:协调部门内部成员的关系,增强部门凝聚力和战斗力;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
交流与沟通:与指导老师保持良好沟通;善于听取部员的合理意见
部门工作与部门发展:对部门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有效评估,把握部门特点,充分发挥其特长,为部门工作及部员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他
(一)考核成绩记录办法
考核成绩记录办法根据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采取积分等级法,即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打出相应分数,总评时再按总分折算成相应等级。各等级对应分数如下:
标兵:
A+级………………………………………95-100分
A 级………………………………………90-94分
优秀:
A-级………………………………………85-89分
B+级………………………………………80-84分
B 级………………………………………75-79分
合格:
B-级………………………………………70-74分
C+级………………………………………65-69分
C 级………………………………………60-64分
不合格:
C-级………………………………………55-59分
D 级………………………………………0-54分
第八条 奖惩制度
(一)校团委每学期将考核成绩反馈到学生干部所在学院分团委并存档。
(二)考核成绩将作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连续两次被评为C-级以下(含C-级)的学生干部将不再聘任。
第九条 考核材料管理办法
《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表》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校团委存档,一份学院分团委存档;《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部门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学院分团委存档,一份交校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考核流程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学生会、社联的领导部门是共青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委员会,其学生干部的考核依据其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每学期将考核结果汇总至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其他特色团体可根据办法,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其学生干部进行考核。每学期将考核结果汇总至校团委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4月9日起施行。